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术通知 >> 正文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标准及工作程序

2016年09月08日 15:18  点击:[]

环工学院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标准及工作程序

一、组织领导

按学校文件要求,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由负责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教师代表及辅导员等5—7人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均简称为“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一)

二、遴选标准与程序

推免研究生采用学生个人申报、学院综合评分推荐。

在推免研究生遴选的各项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

1.个人申报

符合下列条件的2017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可以提出申请(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向学院办公室提交纸质推免申请表(表格打印,不可手写);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综合考核的所得奖项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推免研究生申报条件:

(1)2017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学习成绩优良(含实践环节),且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要求有支撑材料),无重修课程;

(5)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截止2016年9月10日前的CET4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425分。

2.学院综合评分推荐

(1)学院依据申请人入学以来至今(6个学期)的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占85%)和课外活动(科技、社工、服务、群团)表现(占15%)综合评分排序,按限额推荐候选人。

(2)成绩记分办法如下:

①按我院教学计划已列入课表的实际开设的课程(含通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计算平均成绩。(9月10日前的成绩)

②五级评分的课程成绩,按如下规则折算: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5。“合格”成绩按65分折算。

(3)综合评分办法见环工楼公告栏以及学院网站。

(4)参加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社会工作、社会服务等工作获得重要成果或获省部以上表彰的本科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推荐(成果在综合评分中已经加权记分的不再重复享有优先权)。

三、学术专长生推荐

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曾指导或任课)联名推荐,并经学院、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列为候选人,但占所在学院推荐指标。学术专长生的推荐材料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志愿填报

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学信中心“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推免生须到所报考的接收院校参加复试,取得该校的拟录取资格(以“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报教务处备案。

五、工作进度安排

1、9月10-14日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遴选办法;组织学生报名。

2、9月15-19日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限额推荐,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小组,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3、9月20-23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候选人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6.9.13

咨询电话:84079072(教学工作办公室)

84079110(学生工作办公室)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2017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上一条:2011年环工院本科学生评优公示 下一条:姚仰平教授讲座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