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逸夫楼6C303 办公电话:028-84078949)
具体岗位责任人:李梦莹
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在校团委和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有关文件和决定。
3、加强对基层团支部工作的领导,做好典型推广和创先争优工作。
4、依法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各项工作。
5、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各项文体科创活动。
6、负责团员推优入党及团费的使用审批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